陳氏太極拳的十大要論

第一章 理

夫物,散必有統,分必有合,天地間四面八方,紛紛者各有所屬,千頭萬緒, 攘攘者自有其源。蓋一本可散為萬殊,而萬殊鹹歸於一本,拳術之學,亦不外 此公例。夫太極拳者,千變萬化,無往非勁,勢雖不侔,而勁歸於一,夫所謂 一者,自頂至足,內有臟俯筋骨,外有肌膚皮肉,四肢百骸相聯而為一者也。 破之而不開,撞之而不散,上欲動而下自隨之,下欲動而上自領之,上下動而 中部應之,中部動而上下和之,內外相連,前後相需,所謂一以貫之者,其斯 之謂歟!而要非勉強以致之,襲焉而為之也。當時而動,如龍如虎,出乎而爾, 急加電閃。當時而靜,寂然湛然,居其所而穩如山岳。且靜無不靜,表裏上下 全無參差牽掛之意,動無不動,前後左右均無遊疑抽扯之形,洵乎若水之就下,沛然莫能禦之也。若火機之內攻,發之而不及掩耳。不暇思索,不煩擬議,誠 不期然而己然。蓋勁以積日而有益,工以久練而後成,觀聖門一貫之學,必俟 多聞強識,格物致知,力能有功,是知事無難易,功惟自進,不可躐等,不可 急就,按步就序,循次漸進,夫而後百骸筋節,自相貫通,上下表裏,不難聯絡,庶乎散者統之,分者合之,四肢百骸總歸於一氣矣。

第二章 氣

天地間未有一往而不返者,亦未常有直而無曲者矣;蓋物有對待,勢有回還,古今不易之理也。常有世之論捶者,而兼論氣者矣。夫主於一,何分為二?所謂二者,即呼吸也,呼吸即陰陽也。捶不能無動靜,氣不能無呼吸。呼則為陽, 吸則為陰,上升為陽,下降為陰,陽氣上升而為陽,陽氣下行而為陰,陰氣上 升即為陽,陰氣下行仍為陰,此陰陽之所以分也。何謂清濁?升而上者為清, 降而下者為濁,清者為陽,濁者為陰,然分而言之為陰陽,渾而言之統為氣。 氣不能無陰陽,即所謂人不能無動靜,鼻不能無呼吸,口不能無出入,而所以 為對待迥還之理也。然則氣分為二,而貫於一,有志於是途者,甚勿以是為拘焉耳。

第三章 三節

夫氣本諸身,而身節部甚繁,若逐節論之,則有遠乎拳術之宗旨,惟分為三節 而論,可謂得其截法:三節上、中、下,或根、中、梢也。以一身言之;頭為 上節,胸為中節,腿為下節。以頭面言之,額為上節,鼻為中節,口為下節以 中身言之,胸為上節,腹為中節,丹田為下節。以腿言之,膀為恨節,膝為中 節,足為梢節。以臂言之,膊為恨節,肘為中節,手為梢節。以手言之,腕為根節,掌為中節,指為梢節。觀於此,而足不必論矣。然則自頂至足,莫不各 有三節也,要之,既莫非三節之所,即莫非著意之處,蓋上節不明,無依無宗, 中節不明,滿腔是空,下節不明,顛覆必生。由此觀之,身三節部,豈可忽也? 至於氣之發動,要從梢節起,中節隨,根節催之而已。此固分而言之;若合而 言之,則上自頭頂,下至足底,四肢百骸,總為一節,夫何為三節之有哉!又何三節中之各有三節雲乎哉!

第四章 四梢

於論身之外,而進論四梢。夫四梢者,身之余褚也;言身者初不及此,言氣者 亦所罕聞,然捶以由內而發外,氣本諸身而發梢,氣之為用,不本諸身,則虛 而不實;不行於梢,則實而仍虛?;梢亦可弗講乎!若手指足特論身之梢耳! 而未及梢之梢也。四梢惟何?發其一也,夫發之所系,不列於五行,無關於四 體,是無足論矣,然發為血之梢,血為氣之海,縱不本諸發而論氣,要不可雖 乎血以生氣;不雖乎血,即不得不兼乎發,舌為肉之梢,而肉為氣之仁,氣不能行諸肉之梢,即氣無以充其氣之量,故必舌欲催 齒,而肉梢足矣。至於骨梢者,齒也,筋梢者,指甲也,氣生於骨而聯於筋,不及乎齒,即不及乎骨之梢,不及乎指甲,即不及乎筋之梢,而欲足爾者,要 非齒欲斯筋,甲欲透骨不能也。果能如此,則四梢足矣。四梢足,而氣自足矣, 豈覆有虛而不宜,實而仍虛之弊乎!

第五章 五臟

夫捶以言勢,勢以言氣,人得五臟以成形,即由五臟而生氣,五臟實為性命之源,生氣之本,而名為心,肝,脾,腎也。心屬火,而有炎上之象。肝屬木, 而有曲直之形。脾屬土,而有敦厚之勢,肺屬金,而有從革之能。腎屬水,而 有潤下之功。此及五臟之義而猶準之於氣,皆有所配合焉。凡世之講拳術者,要不能離乎斯也。其在於內胸廊為肺經之位,而肺為五臟之華;蓋故肺經動,而諸臟不能不動也。兩乳之中為心,而肺抱護之。肺之下膈之上,心經之位也 。

心為君,心火動,而相火無不奉命焉;而兩乳之下,右為肝,左為脾,背之 十四骨節為腎,至於腰為兩背之本位,而為先天之第一,又為諸臟之根源;故 腎足,則金木,水,火,土,無不各顯生機焉。此論五臟之部位也。然五臟之 存乎內者,各有定位,而見於身者,亦有專屬,但地位甚多,難以盡述,大約 身之所系,中者屬心,窩者屬肺,骨之露處屬腎,筋之聯處屬肝,肉之厚處屬 碑,想其意,心如猛,肝如箭,脾之力大甚無窮,肺經之位最靈變,腎氣之動 快如風,是在當局者自為體驗,而非筆墨所能盡罄者也。

第六章 三合

五臟既明,再論三合,夫所謂三合者,心與意合,氣與力合,筋與骨合,內三台也。手與足合,肘與膝合,肩與膀合,外三合也。若以左手與右足相合,左肘與右膝相合,左肩與右膀相合,右肩與左亦然。以頭與手合,手與身合,身 與步合,孰非外合。心與目合,肝與筋合,脾與肉合,肺與身合,腎與骨合, 執非內合。然此特從變而言之也。總之。一動而無不動,一合而無不合,五臟 百骸悉在其中矣。

第七章 六進

既知三合,猶有六進。夫六進者何也?頭為六陽之首,而為周身之主,五官百骸莫不體此為向背,頭不可不進也。手為先鋒,根基在膊,膊不進,則手卻不前矣;是膊亦不可不進也。氣聚於腕,機關在腰,腰不進則氣餒,而不實矣; 此所以腰貴於進者也。意貫周身,運動在步,步不進而意則索然無能為矣;此所以必取其進也。以及上左必進右。上右必進左。共為六進,此六進者,孰非著力之地欺!要之:未及其進,合周身毫無關動之意,一言其進,統全體全無 抽扯之形,六進之道如是而已。

第八章 身法

夫發手擊敵,全賴身法之助,身法維何?縱,橫,高,低,進,退,反,側而已。縱,則放其勢,一往而不返。橫,則理其力,開拓而莫阻。高,則揚其身, 而身有增長之意。低,則抑其身,而身有攢促之形。當進則進,彈其力而勇往 直前。當退則退,速其氣而回轉扶勢。至於反身顧後,後即前也。側顧左右,左右惡敢當我哉。而要非拘拘焉而為之也。察夫人之強弱,運乎己之機關,有 忽縱而忽橫,縱橫因勢而變遷,不可一概而推。有忽高而忽底,高底隨時以轉 移,豈可執一而論。時而宜進不可退,退以餒其氣。時而宜退,即以退,退以 鼓其進。是進固進也,即退亦實以助其進。若反身顧後。而後不覺其為後。側 顧左右,而左右不覺其為左右。總之:現在眼,變化在心,而握其要者,則本 諸身。身而前,則四體不命而行矣。身而怯,則百骸莫不冥然而處矣。身法顧 可置而不論乎。

第九章 步法

今夫四肢百骸主於動,而實運以步;步者乃一身之根基,運動之樞紐也。以故應戰,對戰,本諸身。而所以為身之砥柱者,莫非步。隨機應變在於手。而所以為手之轉移者,又在於步。進退反側,非步何以作鼓動之機,抑揚伸縮,非步何以示變化之妙。即謂觀察在眼,變化在心,而轉變抹角,千變萬化,不至窮迫者,何莫非步之司命,而要非勉強可致之也。動作出於無心,鼓舞出於不 覺,身欲動而步以為之周旋,手將動而步亦早為之催迫,不期然而已然,莫之 驅而若驅,所謂上欲動而下自隨之,其斯之謂歟!且步分前後,有定位者,步 也。無定位者,亦步也。如前步進,而後步亦隨之,前後自有定位也。若前步 作後步,後步作前步,更以前步作後步之前步,後步作前步之後步,前後亦自 有定位矣。總之:捶以論勢而握要者步也。活與不活,在於步,靈與不靈亦在於步。步之為用大矣哉!

第十章 剛柔

夫拳術之為用,氣與勢而已矣。然而氣有強弱,勢分剛柔,氣強者取乎勢之剛, 氣弱者取乎勢之柔,剛者以千鈞之力而扼百鈞,柔者以百鈞之力而破千鈞,尚 力尚巧,剛柔之所以分也。然剛柔既分,而發用亦自有別,四肢發動,氣行諳 外,而內持靜重,剛勢也。氣屯於內,而外現輕和,柔勢也。用剛不可無柔, 無柔則還不速。用柔不可無剛,無剛則催逼不捷,剛柔相濟,則粘,遊,連, 隨,騰,閃,折,空,擠,捺。無不得其自然矣。剛柔不可偏用,用 武豈可忽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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